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季晓莉
近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提出以“健康海南”的特别之举形成疫情后自贸港开局新亮点的相关建议。课题组认为,在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等服务业产生严重冲击、加大经济下行风险的背景下,海南自贸港建设关键在于打好“健康海南”这张王牌,形成独特优势。
“2003年,海南成为全国SARS‘无疫区’之一,‘健康岛’品牌初步树立。从目前情况看,海南仍有可能成为率先战胜新冠肺炎疫情的省份之一。疫情后,海南将会成为健康旅游的热点区域。”课题组认为,海南需要依托资源环境优势和自贸港政策制度优势,尽快在公共卫生领域推出“特别之举”,以加快提升海南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国际化水平。
将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扩展到海南全省范围
课题组提出,要尽快在海南全省范围内实施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部分政策,这有利于推动疫情后海南旅游业的振兴,有利于增强各方对海南自贸港的良好预期,又有可比性。
例如,尽快将医疗机构市场准入、药品器械进口、境外医师执业、方便境内外患者诊疗等政策扩大到海南全省;取消境外资本设立医疗机构的股比限制;放宽对进口药品“急需、少量”“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等限制,允许医疗机构在安全评估与适用范围限定的前提下,经备案自主确定进口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数量与种类,并免除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把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定位为“国际性医疗硅谷”,就癌症免疫疗法、基因疗法、疫苗疗法等技术,尽快与日本等国开展合作研究治疗;鼓励国内外有专利技术、有研发资源的企业和个人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在先行区开展基因诊断治疗与干细胞、新药及仿制药研发等活动。
课题组认为,可在海南采用日本医药标准,对已在日本通过标准评估的药品与医疗器械,在海南可自动获得认证;对已在日本上市的药品无须开展临床试验直接在海南使用;允许海南健康医疗机构与日本相关机构合作,打造国际新药、新医疗技术试验和应用基地;与日本联手共建医药与器械设备制造产业链。
课题组提议,自贸港“早期安排”政策向医疗健康领域倾斜,对相关产业项下的生产要素实行“零关税”,例如对公共卫生领域的大型基础设施、检测设备、研发设备、生产制造设备等进口在核定总量前提下免征关税;争取从2020年6月1日起,在医疗健康、公共卫生等领域实行10%左右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加快引进一批公共卫生、医疗健康领域的重大投资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尽快提出“十四五”海南公共卫生与医疗建设的项目清单,鼓励支持内外投资者投资合作。
“支持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等与国内外一流教育机构合作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公共卫生学科。”课题组表示,海南应在外籍科研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科研技术装备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度支持;力争依托中国热科院、农科院、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等科研机构和院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合作设立“海南疫病防治研究所”,推动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与泛南海国家和地区的研究机构、高校实现疫情预测、评估、防治等领域的信息共享。
打造国际一流水准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中改院课题组表示,应加快海南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打造适应自贸港建设需求的公共卫生大数据平台,强化大数据在公共卫生现状评估、态势研判、风险防控部署等领域的应用。一方面,打造公共卫生安全监测、评估及预警系统,例如打造全省公共卫生物联网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卫生数据库;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开展传染病长期流行趋势分析;打造海南省公共卫生人力资源数据库,为引进、培养、调配公共卫生人才提供决策支持。
此外,要把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海南“十四五”规划的重大任务,就未来5年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做出部署;争取到2025年,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由目前的5.6%提升至10%以上;医疗检测与治疗设备等达到北京、上海、浙江等发达地区同期水平;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在设备配备、人员配置等方面与国内大中城市大致相当;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床位数等重要指标达到国内前列。
“海南应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制定自贸港公共卫生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标准、医疗资源配置标准、医疗安全管理及医疗技术使用标准等;尽快制定旅游、文化娱乐、住宿餐饮、养老健康等行业的卫生标准;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领域检验检疫标准,并推动海南检验检疫标准与发达国家标准的对接与互认。”相关研究者表示。
同时,课题组建议,海南应率先建立直属省长领导的公共卫生风险防控体系,在省级层面设立直属省长领导的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指挥委员会,统一指挥协调全省公共卫生监测、预警、评估及资源调配等;建立自上而下、专业高效的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执行体系;修改完善《海南省实施办法》《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形成《办法》与《预案》的定期修订机制。
课题组还强调,要以强化居民公共卫生行为习惯为重点形成社会文明大环境,尽快研究出台《海南省全面禁止销售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从今年起实现海南城乡、企业公共卫生安全检查、评估、监测的常态化、永久化。
近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提出以“健康海南”的特别之举形成疫情后自贸港开局新亮点的相关建议。课题组认为,在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等服务业产生严重冲击、加大经济下行风险的背景下,海南自贸港建设关键在于打好“健康海南”这张王牌,形成独特优势。
“2003年,海南成为全国SARS‘无疫区’之一,‘健康岛’品牌初步树立。从目前情况看,海南仍有可能成为率先战胜新冠肺炎疫情的省份之一。疫情后,海南将会成为健康旅游的热点区域。”课题组认为,海南需要依托资源环境优势和自贸港政策制度优势,尽快在公共卫生领域推出“特别之举”,以加快提升海南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国际化水平。
将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扩展到海南全省范围
课题组提出,要尽快在海南全省范围内实施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部分政策,这有利于推动疫情后海南旅游业的振兴,有利于增强各方对海南自贸港的良好预期,又有可比性。
例如,尽快将医疗机构市场准入、药品器械进口、境外医师执业、方便境内外患者诊疗等政策扩大到海南全省;取消境外资本设立医疗机构的股比限制;放宽对进口药品“急需、少量”“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等限制,允许医疗机构在安全评估与适用范围限定的前提下,经备案自主确定进口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数量与种类,并免除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把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定位为“国际性医疗硅谷”,就癌症免疫疗法、基因疗法、疫苗疗法等技术,尽快与日本等国开展合作研究治疗;鼓励国内外有专利技术、有研发资源的企业和个人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在先行区开展基因诊断治疗与干细胞、新药及仿制药研发等活动。
课题组认为,可在海南采用日本医药标准,对已在日本通过标准评估的药品与医疗器械,在海南可自动获得认证;对已在日本上市的药品无须开展临床试验直接在海南使用;允许海南健康医疗机构与日本相关机构合作,打造国际新药、新医疗技术试验和应用基地;与日本联手共建医药与器械设备制造产业链。
课题组提议,自贸港“早期安排”政策向医疗健康领域倾斜,对相关产业项下的生产要素实行“零关税”,例如对公共卫生领域的大型基础设施、检测设备、研发设备、生产制造设备等进口在核定总量前提下免征关税;争取从2020年6月1日起,在医疗健康、公共卫生等领域实行10%左右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加快引进一批公共卫生、医疗健康领域的重大投资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尽快提出“十四五”海南公共卫生与医疗建设的项目清单,鼓励支持内外投资者投资合作。
“支持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等与国内外一流教育机构合作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公共卫生学科。”课题组表示,海南应在外籍科研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科研技术装备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度支持;力争依托中国热科院、农科院、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等科研机构和院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合作设立“海南疫病防治研究所”,推动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与泛南海国家和地区的研究机构、高校实现疫情预测、评估、防治等领域的信息共享。
打造国际一流水准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中改院课题组表示,应加快海南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打造适应自贸港建设需求的公共卫生大数据平台,强化大数据在公共卫生现状评估、态势研判、风险防控部署等领域的应用。一方面,打造公共卫生安全监测、评估及预警系统,例如打造全省公共卫生物联网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卫生数据库;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开展传染病长期流行趋势分析;打造海南省公共卫生人力资源数据库,为引进、培养、调配公共卫生人才提供决策支持。
此外,要把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海南“十四五”规划的重大任务,就未来5年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做出部署;争取到2025年,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由目前的5.6%提升至10%以上;医疗检测与治疗设备等达到北京、上海、浙江等发达地区同期水平;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在设备配备、人员配置等方面与国内大中城市大致相当;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床位数等重要指标达到国内前列。
“海南应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制定自贸港公共卫生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标准、医疗资源配置标准、医疗安全管理及医疗技术使用标准等;尽快制定旅游、文化娱乐、住宿餐饮、养老健康等行业的卫生标准;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领域检验检疫标准,并推动海南检验检疫标准与发达国家标准的对接与互认。”相关研究者表示。
同时,课题组建议,海南应率先建立直属省长领导的公共卫生风险防控体系,在省级层面设立直属省长领导的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指挥委员会,统一指挥协调全省公共卫生监测、预警、评估及资源调配等;建立自上而下、专业高效的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执行体系;修改完善《海南省实施办法》《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形成《办法》与《预案》的定期修订机制。
课题组还强调,要以强化居民公共卫生行为习惯为重点形成社会文明大环境,尽快研究出台《海南省全面禁止销售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从今年起实现海南城乡、企业公共卫生安全检查、评估、监测的常态化、永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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